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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婚姻调查科普: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

2025-08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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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厦门商务调查公司

一般不属于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,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。彩礼系婚前男方为缔结婚姻而给予女方的财物,具有特定人身属性,通常不因婚姻关系存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。例如,男方婚前给予女方10万元彩礼,该款项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。


若彩礼在婚后给付,需根据双方约定判断其归属。无约定时,彩礼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,因其本质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;若双方约定彩礼用于婚后共同生活(如购房首付款),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。例如,男方婚后给予女方20万元彩礼并约定用于共同购房,该款项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。


若彩礼在婚后用于共同生活开支(如家庭物品购置、债务偿还),其财产属性可能发生转化。如果女方用婚前彩礼10万元购买家具并用于婚后共同居住,该部分彩礼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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